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关于凭进口报关单办理核销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1:25:26  浏览:9417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凭进口报关单办理核销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凭进口报关单办理核销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局、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了配合进口付汇核销工作,海关总署已发文(署监〔1994〕844号)通知各级海关部门,“对申报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份,并盖验讫章后退进口单位,以备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为此,请各分局立即与当地海关联系增加报关单事宜,并通知当地各外汇指
定银行;各地银行自文到之日起一律凭上述报关单原件办理核销手续;各地分局要加强监督检查,主动与银行、海关密切合作,发现问题协商解决,共同努力做好进口付汇核销工作。



1995年3月24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删除《河源市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河府〔2005〕118号)部分条款的通知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


河府(2006)66号


关于删除《河源市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河府〔2005〕118号)部分条款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河源市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河府〔2005〕118号)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予以删除。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六日

关于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年度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关于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年度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经贸厅投资[200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国家经贸委《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9号)和《关于加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经贸投资〔2000〕647号)要求,现将2002年招标代理机构年度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经贸委将于2003年3月20日至4月10日,对第一、二、三批取得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进行资格年度审查。2003年2月20日至2003年3月20日受理各地经贸委和中央企业的年审材料,过期上报材料将暂缓年审。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以及中央企业,要对所属各招标机构的年审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后,按期报送国家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司),中央企业可直接报送。

  三、年审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2002年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总结。包括成绩,工作经验,有无重大变化(如法人代表更换、转制等),有无违规行为,何原因受到何部门或地方何种奖励或处分等。

  (三)从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完成招标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国内招标项目(国债项目和非国债项目)表、国际招标项目(国债项目和非国债项目)表及招标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

  (四)与招标业绩一览表各项对应的招标委托(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单独装订)。

  (五)国债技改项目招标及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名单。

  (六)招标机构年审材料目录(见附件二)装订在所报材料的首页。

  四、年审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国家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司政策与外资处

  邮编:100053

  电话:(010)63193064、63193601

  传真:(010)63193051

  附件:一、招标情况汇总表(表一)

       国内招标项目表(表二)

       国际招标项目表(表三)

     二、招标机构年审材料目录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二〇〇三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略)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